龙门县高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量山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粤1324执231号
龙门县高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量山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龙门县高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量山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货款1166299.73元及利息76629.09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5714.87元、案件受理费15791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5094.35元,履行完毕(2022)粤1324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