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深圳鸿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111民初19095号 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埔庄路北片工业区E幢9号103。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鸿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25号泰然科技园水松大厦2A、2D。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0年6月9日出生,畬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鸿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591元,由原告珠江传奇电缆(广州)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