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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狼道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2411号 上海狼道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宁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狼道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鸿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95690元、利息40626元、诉讼费5258元及执行费4414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浙江鸿宁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5988元,故本院(2023)浙0482执2411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