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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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04执3113号
浙江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道墟街道联浦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虞区道墟街道联浦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6民终71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