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1003民初649号
原告:辽宁亿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街110号-25。
被告:***,男,1967年3月25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辽宁亿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辽宁亿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宁亿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50元,已减半收取4025元,由原告辽宁亿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长 李 元
人民陪审员 李 英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