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05执2077号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01民终17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到位3629599元(案款3591286元、执行费38313元),案款已转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01民终173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