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物丰建材营销中心等与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鲁1311执6632号 临沂市兰山区某: 临沂市兰山区某与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临沂罗庄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2025)鲁1311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如为移送执行案件,写明:XXXX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XXX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邮编:27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