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0312执2869号
申请执行人徐州市申克测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300718524778K,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5年4月20日生,汉族,住徐州市铜山区(铜山供电营业厅西隔壁)。
申请执行人徐州市申克测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本院作出的(2018)苏0312民初10369号具有执行内容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76000.00元的存款。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价值76000.00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