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922执保1号
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与衡水双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湘0922民初3706号民事裁定书,2020年1月8日,查封了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后,向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责任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衡水双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的劳务工程款,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责任工程有限公司告知本院其公司未欠付衡水双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任何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桃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