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湖北某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鄂0115民初740号
原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
负责人:***。
被告:湖北某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冈市。
法定代表人:***。
原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湖北某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17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7日内未缴纳本案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