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冀1126执保125号
申请人:故城县文成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故城县郑口镇前***。
法定代表人:周文成,总经理。
被申请人:腾博(衡水)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故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2000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被申请人:***,男,1993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申请人故城县文成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了部分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21)冀1126执保125号予以结案。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