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211执257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住所地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湖南筑诚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被执行人:金慎省,男,1981年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平阳县萧江镇洋心金村。
被执行人:***,女,1981年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
被执行人:株洲旭阳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与被执行人湖南筑诚金属物资有限公司、金慎省、***、株洲旭阳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承办人:申磊
书记员 :罗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