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夏园工程有限公司

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云2328执保27号 申请保全人:***。 被保全人:云南夏园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云南夏园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即(2025)云2328执保27号[执行依据为(2025)云2328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裁定书确定的事项:本院已对被申请人云南夏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142640.41元,实际控制金额为142640.41元,冻结期限为1年。即本案依法保全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