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鸿腾实业有限公司

济南鸿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2075号
济南鸿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济南鸿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4088588.67元、一般债务利息346490.86元、迟延履行金34344.14元、案件受理费3950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48771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5月27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62702.67元,扣除本案案件受理费3950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48771元,余款为4469423.67元。因本院在(2022)苏0682民初4709号案件审理中保全本案执行款2900000元,剩余款项1569423.67元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至此,济南鸿腾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45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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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