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

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南昌科环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81执860号 申请执行人: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南昌科环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昌科环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案件标的款72086.9元与执行费965元由被执行人南昌科环实业有限公司自行履行全部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