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方航宇工程有限公司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西安北方航宇工程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津0319民初3432号 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西安北方航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四路31号综合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72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莲湖区。 被告:***,女,197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莲湖区。 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北方航宇工程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421元,由原告负担(已付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