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赣0112执262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绿捷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厚田乡正邦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591813627Y;
法定代表人:谭庆国,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十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699892;
法定代表人:伍倜,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2021)赣0112民初651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1358769元,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