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联泷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海门市自然资源局与南通联泷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684执3778号
申请执行人:海门市自然资源局
被执行人:南通联泷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海门市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南通联泷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4980.00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4498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海门市自然资源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国土资监决(2019)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