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立方门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美立方门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黔0102民初7256号
原告:**,男,汉族,1974年3月1日出生,住贵州省黔西县
被告:四川美立方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553459364G,地址:蓬溪县上游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被告四川美立方门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缴诉讼费,亦未向法院申请缓交或免交诉讼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钧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