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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南二路北、东七路东天鹅湖蓄滞洪十二期四标工程施工时车辆带泥上路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之规定被责令7日内自行改正,罚款10000
相关工程: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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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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