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赣0729民初704号
原告:赣州金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鑫。
被告:全南县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海林。
原告赣州金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全南县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没有向本院申请诉讼费缓、减、免。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赣0729民初704号
原告:赣州金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鑫。
被告:全南县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海林。
原告赣州金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全南县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没有向本院申请诉讼费缓、减、免。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