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0102执恢5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绿地集团济南绿鲁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0102民初134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绿地集团济南绿鲁置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5年6月2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5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3)鲁0102民初1346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