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602执75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执行人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中路227号德龙豪廷财富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岳市***字[2021]134号仲裁裁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裁决书确认由被执行人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未履行金额29758元,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347元,以上款项共计30105元。但被执行人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0105元,或扣留、提取同等数额的收入款至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账户,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动产、不动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