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602执406号
***、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强申请执行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申请执行人**强的确认,被执行人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案的债务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