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辽0191执1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住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81766862X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106001583789U。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申请执行的(2023)辽0191民初5163号民事判决书与被执行人服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自愿撤回本案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辽0191民初51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