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金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某某泰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983执保539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肥城金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泰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判庭作出(2023)鲁0983民初1330号民事裁定书,解除被保全人名下财产的查封。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3年3月7日依法解除了对保全人名下财产的查封。
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解除事项全部实施完毕,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539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