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983执保1789号
申请保全人肥城金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葆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1)鲁0983民初729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49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11月22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根据(2021)鲁0983民初729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申请保全人肥城金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保全申请。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1789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