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桂1202执496号
广西苓治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誉升锗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西苓治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苓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誉升锗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升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桂1202民初243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苓治公司向本院申请由被执行人誉升公司支付绿化工程款28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苓治公司认可被执行人誉升公司已支付28万元绿化工程款,并自愿承担缴纳案件执行费410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2)桂1202民初2435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