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大华睿工程软件有限公司

某某与武汉地大华睿工程软件有限公司、郑州维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92民初284-1号
原告:***,男,汉族,1971年9月3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壹,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地大华睿工程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8号关南福星医药园6栋7层02室。
法定代表人:梁庆九。
被告:郑州维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陇海路北荣汇国际大厦21层2107、2108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武汉地大华睿工程软件有限公司、郑州维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因疫情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