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

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与遵义申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9民初14471号
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2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33940972B。
法定代表人:**。
被告:遵义申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区大连路贵州航天高新技术产业园遵义园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308866775Q。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与被告遵义申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53.16元,减半收取为1326.58元,保全费1147.42元均由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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