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

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某某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4执300号 申请执行人: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丘市官*****。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1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所地:昌乐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又撤回执行申请,是对自己权益的处分,不违背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鲁0784执30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李 进 审判员  孙 栋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