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612执保1325号
申请人:烟台龙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被申请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
本院作出的(2020)鲁0612财保87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车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