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昆山忠记模具有限公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509民初5024号 原告:昆山忠记模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俱进路3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6684121XP。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兢路10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036992176。 法定代表人:**。 原告昆山忠记模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8日立案。原告昆山忠记模具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昆山忠记模具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赵向煜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孙 荣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