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绿峰实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陕西绿峰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3执5922号

***;陕西绿峰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绿峰生态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113

民初96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健

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绿峰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

请结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

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

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592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

2020年12月18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