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路鑫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与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民初2561号之一
原告:山东路鑫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棠悦商铺45号楼109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3644C。
被告: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寿光市正阳路南首正阳花园商务写字楼14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591913593。
原告山东路鑫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路鑫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56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杨洪江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杨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