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十河镇金标蛋鸡厂与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1602民初5199号
原告:谯城区十河镇金标蛋鸡厂,经营场所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卞铺村。注册号:341602600264097。
经营者:***,男,1971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被告: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住所地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西100米。
负责人:***,该局局长。
被告: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卞铺集(垃圾处理厂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325450114W。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谯城区十河镇金标蛋鸡厂与被告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