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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宇能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沈阳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签发: 核稿: 拟稿: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113民初4969号 申请人:辽宁宇能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沈阳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辽宁宇能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沈阳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3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957980.8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胡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