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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英奈尔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蓬莱峰彤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鲁0684民初2840号
原告:蓬莱英奈尔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蓬莱市登州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邹德喜,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以军,蓬莱海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蓬莱峰彤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蓬莱市刘家沟镇振兴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原告蓬莱英奈尔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告蓬莱峰彤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长王琪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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