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淼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淼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0826执1251号
申请人:山东淼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6MA3EJKYQ2B。住所地山东省微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3号;电话:133××××5909。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男性,1978年0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申请执行人山东淼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2021)鲁0826民初7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微山县人民法院(2021)鲁0826执12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