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302执15118号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男,2000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昌图县。
被执行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22027391R,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4)鲁1302民初19030号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职权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公开的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