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4执3538号
***、大庆万方经济开发公司:
关于***与大庆万方经济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19)黑0604民初37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案款1178393.90元,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