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4执4117号
大庆市佳和思彤经贸有限公司、大庆万方经济开发公司:
关于大庆市佳和思彤经贸有限公司与大庆万方经济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黑0604民特50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扣划被执行人大庆万方经济开发公司在金融机构存款505790元。其中498490元已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大庆市佳和思彤经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大庆市佳和思彤经贸有限公司认可已经全部给付完毕,剩余7300元为本案执行费已经缴存至法院诉讼款户。本案全部案款已经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