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6执588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鑫宇测绘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民终15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被执行人吉林省鑫宇测绘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人民币77,319.00元,现本案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基于(2020)吉01民终155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权利已经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民终155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