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冶集团天津建设有限公司;青岛世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5)鲁0683民初2887号
原告(反诉被告):某甲公司,住所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卢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某,女,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男,公司员工。
被告(反诉原告):某乙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法定代表人:冷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某甲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某乙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