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304民初11396号
原告**,男,汉族,1993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太康县。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0号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5425180。
负责人**坤。
上列原告**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