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川3402执733号
会理市某有限公司、会理市某委员会:
关于会理市某有限公司与会理市某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会理市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会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3402民初42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要求被执行人会理市某委员会支付申请人会理市某有限公司案款84459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到位案款85626元(含执行费1167元),会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3402民初42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