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诉 讼 保 全 通 知 书
(2020)湘1025执保124号
湖南郴华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郴华建设有限公司临武分公司、临武县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郴华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郴华建设有限公司临武分公司申请临武县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本院已保全完毕。现将采取保全措施告知如下:
一、冻结了被保全人临武县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行81×××01账户的银行存款16843.38元,冻结期限一年(从202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
二、查封了被保全人临武县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临武县环城北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东南面编号为2020010200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三年(从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