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0613民初711号
原告:橙色云互联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莱山区***5号杰瑞集团南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厚桥嵩山工业园8号。
法定代表人:**占,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树堃,山东平和(烟台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平和(烟台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原告橙色云互联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 韩 月
书 记 员 高 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