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湘0423执722号
xx市xxx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衡阳xx建材有限公司、袁xx、湘潭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xx市xxx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衡阳xx建材有限公司、袁xx、湘潭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强制划拨被执行人湘潭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3362元,该款缴纳完执行费1397元后,剩余款项101965元已由申请执行人全额领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作结案处理,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