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1690号
***、如东县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如东县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工程款100000元,案件受理费1350元,执行费1420元(未预交)。执行中,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到位102770元,将其中的101350元发放给本案申请执行人***,将其中的1420元转本院执行费。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民初579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